本人收购北京保险公估公司代公估师转让(流程简单)
更新时间:2025-01-13 07:00:00
价格:¥10000/件
转让保险公估公司:低价转让
收购保险公估公司:高价收购
全国保险公估公司转让:全国经营
联系电话:15611677775
联系手机: 15600059671
联系人:王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本人收购北京保险公估公司代公估师转让(流程简单)
本人收购北京保险公估公司代公估师转让(流程简单)
本人收购北京保险公估公司代公估师转让(流程简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91号1层3004(注册地址)
- 电话:15611677775
- 老板:王经理
- 手机:15600059671
- 微信:15611677775
- QQ:2399427640
- Email:2399427640@qq.com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