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领航(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
实缴垫资 , 公司实缴验资代办 , 保险公估公司转让 , 北京公司车指标转让
济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收购条件(本人自己的,随时操作)

济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收购条件(本人自己的,随时操作) 

济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收购条件(本人自己的,随时操作) 

济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收购条件(本人自己的,随时操作) 


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发送询价